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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3-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3)25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3-10-15 公开日期:2013-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大力推进全省青少年创新素质教育,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为祖国培养创新后备人才,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3]131号,详见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现组织我市单位参加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科协、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号召,贯彻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全省青少年创新素质教育,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为祖国培养创新后备人才,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3]131号,详见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现组织我市单位参加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
    参评对象为我市中小学、中技校或中职班的在读学生,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发明创造成绩优异;
  2、作品于近两年发明,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参评者必须是作品第一发明人。
  参加过往届活动的作品不再参评。
    (二)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
    参评单位为我市开展青少年创新教育活动的中小学、中技校、市县区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且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单位的领导一贯重视创新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为创新教育提供专项经费、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等;
  2、配备稳定的、通晓发明创造基本技法的辅导教师队伍;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种发明创造评比竞赛活动,并于近3年获得省以上奖项。
    在往届活动中已获得“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称号的单位不再参评。
    (三)优秀发明辅导员
    对获本届“青少年发明家”一等奖学生的辅导老师授予“优秀发明辅导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不再单独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
    “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评选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参评人须登录江苏省发明协会网站,点击“青少年发明家”申报系统,注册并登录后,在线填写真实有效信息并及时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参评人同时需填写《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于2013年11月16日前报单位所属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由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审核汇总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德育处。
    各地区、学校要积极鼓励广大青少年参加评选活动,推荐的作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广泛征集。并按照以下名额推荐:金坛市5个、溧阳市5个、武进区10个、新北区8个、天宁区4个、钟楼区4个、戚墅堰区2个。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和科协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汇总后评出40个作品送省参加评审。
    (二)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
    “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评选采取纸质申报方式。参评单位须填写《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摇篮评选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一份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于2013年11月15日前递交至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证明材料包括创新教育经费、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发明创新辅导教师队伍、组织发明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不超过20项,每项不超过2页。申报需同时提供《江苏省第四届青少年发明家摇篮评选申报表》电子件。
凡符合青少年发明家摇篮奖的单位要积极申报,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和科协将择优推荐2个单位。
    三、联系方式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  胡建卫  85681529 kjjhjw@126.com
    常州市教育局德育处      潘  莉  85681383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
2013年10月15号

常知发(2013)2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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