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省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和省委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确定审计重点,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和立足点。
(二)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大政策要求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安排。紧扣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审计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时跟进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做好年度项目计划与规划的有机衔接,统筹安排上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党委政府交办任务。
(四)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提升整体效能。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抓好全省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综合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等组织方式,上下贯通、同向发力,着力提高全省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和优势。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相匹配,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三、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
(二)财政审计
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
(三)农业农村审计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省对口支援新疆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等。
(五)民生审计
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等。
(六)资源环境审计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太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
(七)经济责任审计
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省属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省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设区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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