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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2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67286401/2023-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3-02-06 公开日期:2023-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2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我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住房公积金服务、业务和执法等方面的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2022年,中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中心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29条信息,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政策文件类,针对我市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等重大惠民项目,主动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等内容;二是工作绩效类,公开了《关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北分中心办公和服务场所搬迁的公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计划》、《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内容;三是组织人事类,对2022年实施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调整、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调整以及招标等事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中心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宣传管理工作,年初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宣传工作意见》及相对应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宣传工作要点、信息宣传任务、考评办法等,强化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商转公贷款、基数调整、贷款贴息、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等宣传,组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三十周年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等系列宣传活动,策划了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进校园活动。全年通过各类报刊、电视台等进行住房公积金信息宣传105次,住房公积金简报刊出12期,全年党的二十大“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采用照片1张,住建部信息采用1条,省政府信息摘编1条,市委信息录用18条,市政府信息录用1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中心自营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两个,即住房公积金官网和微信公众号。2022年,中心持续加强对自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经过精心运营,自营平台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全年通过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94条,关注人数已超过92.8万人;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公开信息703条,网站浏览量新增70.76万人次,达到159.72万人次。开设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栏1个。完成了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在线调查3期、政策解读1期。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政治性强、影响面广、社会舆论关注度高,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政治的正确性和内容的准确性,中心对政务公开程序进行严格规定,需要经过三审三校的程序,即经过拟草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逐级审核,最后还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确认无误方可对外发布。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中心于2017年出台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常公积金〔201726号),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2021年,中心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通知》(常公积金〔202139 号),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信息宣传队伍,完善了考核机制。2022年初又下达了信息宣传考核任务和2022年试行的考核方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2

0

5

0

0

0

0

0

0

0

0

3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梳理、整合、考核机制的建设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质量提升方面仍有较大提长空间,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和培训,在政务公开的形式创新方面还需要持续加强。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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