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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环保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8-23 公开日期:2017-08-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环保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常州市环保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3、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二、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三、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着对全市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具体工作包括: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减排目标任务;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管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市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编入部门预算的常州市环保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5户。

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户,为常州市环保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州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户,为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法治环保理念,深化生态绿城建设,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常州的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注重生态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绿城建设,重点实施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和生态绿道六大类202个项目,完成201项,完成率为99%,共增核1.7万亩、扩绿7400亩、连网250公里,完成生态文明系列创建项目37个。严格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全年投入1.53亿元用于生态保护项目,有力推动一市三区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完成5块生态红线区域内生态资源调查。全市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保持稳定,生态红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抓好综合治理。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优良率为70.5%;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2015年下降10.49%;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13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5个要求2016年达标的“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14个太湖考核断面达标9个,达标率为64.3%,超过了省政府“50%达标”的考核要求。全年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83项,已完成1080余项,完成率99.7%;计划实施水环境整治项目515项,完成475项,完成率92.2%;制定《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完成23片污染场地调查,为土地的安全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危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2.31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1.04万吨/年和废包装桶清洗处置能力140.9万只/年。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把环境准入关,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下发《常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市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零收费”。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市级网格成立了八个监管工作组,各监管工作组牵头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二级网格的督查指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首查负责制和案件调查终身负责制。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在环保部组织的环境执法大练兵评比活动中,常州市环保局、武进区环保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

(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思想政治学习、舆论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党性修养。组织开展“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4人被评为全省“忠诚环保卫士”。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两个责任”清单》,年初局党组向市委、局纪检组向市纪委分别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书,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继续开展“四群”“双评”活动,促进环保部门履职尽责,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8936.24万元,支出总计8914.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5.43万元,增加0.5%,与上年基本持平;支出总计减少648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拨款方式改变,使环保局本级环保专项资金总体支出减少。 其中:

(一)收入总计8936.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87.3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481.48万元,增加25.5%。主要原因为拨款方式改变,下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979.07万元,为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等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3.93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是市监测中心省级拨款减少。

3.其他收入669.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环保局的环保专户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372.12万元,减少67.2%。主要原因是环保历年专项资金拨款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2597.19万元,主要为各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环保专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8914.3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中心的课题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88%。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中心课题费减少。

2.科学技术与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科研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12万元,减少90.36 %。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课题研究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9万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财政政策性追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27.72万元,增长19.76%。主要原因是社保经费的财政政策性追加。

5.节能环保支出7760.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监察、污染减排、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72.28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拨款方式改变,使环保专项资金总体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长效管理奖励。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为城市长效管理奖励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516.6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1.5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的财政政策性追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2619.07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由于项目未完工,无法按原计划支付,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893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7.37万元,占81.55%;上级补助收入979.07万元,占10.96%;其他收入669.8万元,占7.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89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0.73万元,占45.56%;项目支出4853.63万元,占54.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725.3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336.48万元,增加20.9%。主要原因是拨款方式改变,使下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拨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93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4.33万元,增加19.37%。主要原因是拨款方式改变,使下级财政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69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正常性经费的政策性追加,2、环保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度追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1.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课题经费追加。

(二)科学技术(类)

1.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课题经费追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9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4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42.3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18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3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24.85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5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8.16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11.8万元。

2.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71.77万元,支出决算为99.93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28.16万元。

(五)节能环保支出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9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2.82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407.08万元。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7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59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60.21万元。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与预算持平。

4.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年初预算为14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当年追加9.01万元。

5.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当年追加53万元。

6.污染防治-排污费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当年追加95.7万元。

7.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当年追加195万元。

8.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万元,当年追加11万元。

9.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262.61万元,当年追加2262.61万元。

10.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年初预算为103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26万元,当年追加432.01万元。

11.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监察。年初预算为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与预算持平。

(六)城乡社区支出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万元,当年追加5万元。

(七)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97.42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61.08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年初预算为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2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46.37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10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2万元,当年政策性追加38.27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0.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1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33万元,增加19.37%。主要原因是拨款方式改变,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39.31万元,支出决算为69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正常性经费的政策性追加,2、环保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为年度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0.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1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9.9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1.12%;公务接待费支出37.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比上年决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出国人数,降低行政成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减少8.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倡导绿色出行,规范公务用车范围,降低行政成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油费、保险费、年检费、日常维修保养等。2016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2016年7月车改后,环保系统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零。

3.公务接待费37.2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本年度无外事接待费用发生。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28万元,完成预算的452.98%,比上年决算增加23.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环保任务加重,G20峰会保障任务、常外事件协调工作等,接待费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中央、省,及环保系统各级领导、环境监测、执法监察、固废辐射监管等工作增加。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23批次4673人次。主要为接待中央、省,及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兄弟城市等来常调研、考察、环境监测、执法监察、固废辐射监管等工作。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51.13%,比上年决算减少12.4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召开会议的范围和标准,降低会务成本;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会务费用。2016年度召开大型会议30个,参加会议  534人次。发生的会议费主要是召开全市环保工作条线会议,参加部、省业务条线会议及全市环保业务条线会议发生的费用。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7.86万元,完成预算的67.84%,比上年决算增加12.14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任务加重,对于一线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组织培训的范围和标准。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260人次。主要为组织全市环保系统业务培训,参加部、省条线业务培训及监测监察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83万元,比2015年增加153.44万元,增加131.83%。主要原因是:新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家:常州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3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事事务支出:指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

六、科学技术(类)

1.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指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除应用技术、产业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指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主要指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

2.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主要指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

九、节能环保支出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应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环保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6.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7.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除大气、水体、噪声、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排污费安排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8.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9.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信息。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持-住房公积金。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持-提租补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老职工的住房补贴。

3.住房改革支持-购房补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职工的住房补贴。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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