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州”政府门户网站(www.www9599116.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85682192。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结合局领导分工调整,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和发布。同时在局各类重要会议上,强调加强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应公开的业务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常州市水利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均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制度和基础不断完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在常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业务工作类37条,主要为水政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等,其他方面37条。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统一要求,及时公开了2017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和2016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列出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按照“三级四同”权力清单和制定下发的《常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编制《市水利局权力指南》,全面梳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所有保留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及填写范例等办事指南信息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全面清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为8项。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审批层级,完善配套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以及后续监管制度,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入网工作,32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已经全部入网,并梳理出“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28项。对2017年受理办结的21件行政审批全部进行网上公开。
四是通过水利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在常州水利网站发布信息1652条,在新浪、腾讯发布政务微博1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192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杂志公开150条。
五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稳步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办理建议和提案的情况,2017年共公开办理结果10件。
通过市政府网站 通过微博公开
公开政府信息74条 政府信息16条
通过微信公开 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政府信息192条 政府信息150条
通过常州水利网发布信息165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71条。主要涉及防汛防旱、地下水开采、河道长效管护、船户过闸秩序等,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网上申请件3件,信函申请1件,均按规定时间予以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7年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无因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举办信息公开培训班1期,接受培训人员20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还有待拓展,内容还有待深化。
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结合水利系统实际,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顺畅,通过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提升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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