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院校:
根据《常州市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3〕314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2所院校申报的16个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217人)进行了评估认定,现将通过认定的2015年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企业职工类)予以公布。
附件:20152015年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企业职工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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