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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发改〔2012〕38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1-14 公开日期:2012-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常州旧城改造,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发改〔2012〕389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阳光银河湾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常州旧城改造,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天宁区清凉支路东侧、教师培训中心南侧、清凉路西侧、浦南新村路北侧。总用地面积21445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214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456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商业、停车和设备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4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247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27658万元,其他费用7551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2年9月6日审定的《常州塑料厂及周边地块(银河湾电脑数码城二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7>出字第166号)、2007年10月22日签署的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2010年7月4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2010年8月6日签署的“补充协议”,常州市环保局出具的环保“答复意见”,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2012>23号)。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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