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相关企业在推进电商快递基础设施、快递末端服务网点及公共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面初显成效,为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物流短板建设促进有效投资和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发改经贸〔2016〕4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企业”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专项申报条件
(一)电商快递园区项目
项目内容:在机场、港口、铁路、绕城高速及其周边沿线,以及在服务业密集区建设电商快递园,并为进驻的电商、物流快递企业提供道路、水电、仓储、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
申报条件:
1、按照电商、快递企业需求建设,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款),操作及仓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冷链项目不受此限)。
2、新建项目协议入驻的电商、物流快递企业分别达5家以上;改造项目已入驻电商、物流快递企业分别达5家以上。
(二)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信息平台在运力调整、供给调节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电商、快递、用户信息资源共享;在社区、校区、产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建设快递综合服务平台,或在乡(镇)、村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须配套标准化货架、计量及搬运设备、数据处理设备、安全监控系统、店招等设施,乡(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应提供网货下乡、农产品进城物流配送渠道,以及电子商务培训、线下展示体验、便民服务等功能。
申报条件:
1、按照《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企业需搭建管理信息平台,为市邮政管理局监管平台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并按要求接入。
2、能够实现电商、快递、物流、信息资源共享,依托便利店、社区物业、报刊亭、大专院校、村邮站等开展的“网订店取(送)”、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或供应商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门店等共同配送,自助提货柜等形式的社区共同配送。
3、公共服务平台(营业场所)的面积须50平方米以上,站点开展业务3个月以上,与三个以上快递品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承诺连续经营2年以上。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邮政管理局申报;
2、市邮政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商务局会同市邮政管理局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复审,择优拟定示范企业名单并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和邮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公布示范企业名单。
四、申报材料
1、《第二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快递企业还需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建设证明材料:
(1)电商快递园区项目: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设备照片等形象证明材料;电商企业仓储发货异常率和配送异常率指标证明材料;
(2)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度表(包括序号、服务点名称、建设地点、所属类别(如社区、校区、乡镇)、建设时间、照片),平台各功能版块截图及说明、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流程文件,各功能版块截图及说明、主要设备照片。
五、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时报市邮政管理局。申报材料按照顺序编号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序号页需用标签纸进行分隔、标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须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常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周蓉,85319938,邮箱250474699@qq.com;常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武士勇,85682335。
附件:第二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企业申报表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
第二批常州市电子商务与快递协同发展示范企业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
注册时间
|
|
注册地址
|
|
企业联系人
|
姓名
|
|
职务
|
|
工作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项目情况
|
电商快递园区项目填写此项
|
园区名称:
园区地址:
项目总投资: 万元,园区面积: 平方米
已入驻(或协议入驻)电商企业:
已入驻(或协议入驻)快递企业:
|
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填写此项
|
项目类型:□ 在社区、校区、产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建设快递综合服务平台
□在乡(镇)、村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合作快递品牌企业:
公共服务平台(营业场所)面积: 平方米
开展业务时间: 年 月
|
申报单位意见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