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放假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走亲访友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较大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工作,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紧迫性、复杂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针对节日时间长、旅客出行量大等特点,及早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尤其要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综合治理”的要求。为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和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安全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动态管理和现场指导,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国庆中秋期间交通运输特点,进一步完善“一车三方”工作机制,突出对“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化品罐区、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城市公交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环节,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风险源点,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要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要加强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国庆中秋期间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强化交接班和假期后复工管理,加强防火防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7号),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来我省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交通运输的问题,要继续深入检查排查。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隐患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
要广泛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严防节日期间发生事故,要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从9月30日起至十九大结束,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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