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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12-15 公开日期:2017-1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推动“两聚一高”和“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的现实需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为抓手,全力打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为常州的“幸福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全省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中,我市名列第三,连续多年保持在全省的第一方阵。

    (一)注重生态建设,优化城乡生态品质

    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全面推进“一圈、一带、一区”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生态系统,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

    1、推进生态绿城建设。以“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基础深化”为引领,不断丰富生态绿城建设内涵,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水平。今年重点实施生态源保护、城乡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生态绿道、健康绿城建设和花园城市建设六大类162个项目,预计增核2.42万亩、扩绿8400亩、连网130公里,其中生态绿城工程建设项目100项,目前前期63项,开工27项,完成10项;生态细胞创建项目62项均在实施建设阶段。

    2、严格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落实生态红线区域日常监管、执法监察和长效管理工作,有力推动“一市三区”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完成了20块生态红线区域内污染源调查和7块生态资源调查。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辖区内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保持稳定,生态红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抓好综合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截止6月30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11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优良率为61.3%;市区PM2.5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11.5%。26个需今年达标的“水十条”考核断面中,除中干河芳泉村外,其余均达标;“水十条”考核断面Ⅲ类水以上比例为52%,超过省政府考核要求(Ⅲ类水以上比例为33%)。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全年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547项,已完成230项。一是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全市55台10-3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目前已完成9台。淘汰其他燃煤锅炉73台。二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基本完成集装箱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完成33家园区化工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并建立泄露检测修复管理系统和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检测体系;完成103家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汽修行业污染摸底调查,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编制与动态更新。三是严格落实“双防双控”。冬春季防颗粒物,控PM2.5、PM10,夏秋季防挥发性有机物,控臭氧污染。制定《常州市夏秋季臭氧应急管控方案》,明确管控措施和责任,减轻夏秋季臭氧污染。圆满完成江苏发展大会等重要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2、加强水污染防治。全年计划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106项,已完成24项,在建54项。一是编制目标方案。完成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明确太湖治理工作任务。编制完成《常州市贯彻落实环保部约谈太湖治理存在问题意见整改方案》,督促约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太湖应急防控。编制完成《蓝藻暴发污染控制应急处置方案》。从4月1日起,启动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抓好巡查巡测和蓝藻打捞,确保“日产日清”,累计打捞蓝藻7.5万吨,并全部安全处置。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溧阳市2013-2014年度“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省级验收,2017年度各辖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完成申报。四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各辖市、区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前期准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查、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和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工作,完成遥感核实企业3160家。防控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完成已关闭的1314家化工企业和44家涉重企业的遗留地块核实和排查工作。

    4、加强核与辐射以及固废环境管理。加强审批、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核与辐射环评执行率、许可证发证率、续证率和“三同时”验收率达100%,强化废源收贮和应急处置,保障全市核与辐射的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新增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2.7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另有两项目新增4.4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正在申领资质。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法治环保建设,依法、铁腕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1、坚持严格准入与优质服务并重。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扎紧污染物管控的“篱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提升年”要求,充分发挥“环保直通车”品牌优势,主动对接、热情服务,已完成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107个,审批办结率为71.2%。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在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综合保税区开展环评改革试点工作。

    2、开展大练兵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制定下发《常州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将大练兵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太湖安全度夏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先后开展电镀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印染企业及集中式印染污水处理厂废水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重污染天应急管控巡查等,累计出动16572人次,检查企业6536厂次。

    3、抓好信访调处和环境应急工作。继续坚持环境信访分析研判、抽查督办和带案下访等制度,积极化解环境信访投诉和纠纷。督促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共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起,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环保队伍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1、抓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坚持问题导向改到位,完善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将其作为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实践,截止6月底,走访群众1687户和重点企业、园区18家,梳理问题1231个,解决问题392个;牵头组织开展“争创宜居环境新优势”大讨论活动,完成《争创宜居环境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调研报告;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实现走访干部全覆盖。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先进、树典型、争一流”主题活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提升环保系统各条线、各板块的综合实力和美誉度。

    2、抓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向市委递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向分管局领导递交责任书,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全局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并邀请专家对《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和《行政问责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纪敬畏意识。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省市联巡工作,主动接受检查,如实反映问题。充分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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