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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8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1-04 公开日期:2015-1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报请审批〈常州市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水基〔2015〕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通胜地区通济河下游出口老丹金溧漕河南端上,距离航道改道口600米处,占地面积133.3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龙山水利枢纽,包括泵站(设计排涝流量70m3/s、引水流量20 m3/s)、节制闸(2孔,每孔净宽12米,总净宽24米)各1座及计算机监控、视频监视系统各1套等。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主要技术标准

    1、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100年一遇;

    2、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

    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4、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原则同意总图布局、结构、电气、节能、消防、安全等设计。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52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费用9491万元(含建筑工程385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873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1225万元、临时工程1022万元、独立费用1059万元、基本预备费453万元),专项部分费用1035万元(含征地拆迁安置补偿94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4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40万元)。资金来源由省级补助总投资的60%,即6315.6万元,其余由金坛区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请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并进一步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在相关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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