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高职〔2021〕14号)》要求,通过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和复核等程序,完成2021—2022学年常州市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获得“办学突出贡献奖”的学校: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获得“办学争先进位奖”的学校:常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三)获得“办学单项特色奖”的学校:常州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溧阳中等专业学校、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常州办学点(常州开放大学)和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
各辖市(区)、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评估结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照先进寻找差距,针对弱项补齐短板,不断深化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常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获奖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和产教融合等方面,高效用好奖补资金,切实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努力实现更大的进步。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体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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