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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重点专项项目稽察自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10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4-30 公开日期:2015-05-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自201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了对国家重点专项项目的稽察力度,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组、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组对我市稽察的频次、稽察项目的类别、数量都有明显增加。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国家重点专项项目稽察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展改革(经发)委(局),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自201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了对国家重点专项项目的稽察力度,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组、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组对我市稽察的频次、稽察项目的类别、数量都有明显增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项目稽察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配合做好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组、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组对我市的稽察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你们对相关的国家重点专项项目开展一次稽察自查,摸清项目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组织整改。

    二、稽察项目范围。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的七大类重大工程项目(发改投资〔2014〕1931号、1986号、2007号、2042号、2058号、2091号、2102号);列入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在建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规划并由省市地方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在建项目(名单附后)。

    重点针对下列项目类别:粮库建设、企业债券、水利工程、航道建设、轨道交通、高技术、环资、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造、服务业、体育和健身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基层就业和社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国防军工生产能力建设、石油储备基地。

    三、稽察内容。一是按时开工情况;二是工程进度情况;

    三是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合规情况;四是招投标合规情况;五是工程概算控制情况;六是国家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情况;七是执行行业规划和国家、省投资政策及有关规定情况。

    四、完成时间。2015年5月10日前完成稽察自查。稽察自查开展情况以及稽察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一并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于5月12日前送我委。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各辖(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发局重点对存在问题项目进行抽查或复查,共同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组、省发展改革委稽察组对我市各专项稽察的配合工作。

    联系人:王生荣0519-85681096  1386100291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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