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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我市2020年第一、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典型问题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40/2020-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环评〔2020〕14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0-12-08 公开日期:2020-1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第一、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典型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我市2020年第一、二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典型问题的通报
常环环评〔2020〕14号


各直属生态环境局、相关辖区行政审批局,各环评机构: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环办〔2020〕2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常环环评〔2020〕5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常态化抽查工作,共涉及5个直属生态环境局以及2个行政审批局审批的40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现将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抽查,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内容不全或者结果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或者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对相关的2家编制单位及2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具体处理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环评文件相关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关直属局应当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2020年第一、二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第一、二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环评文

件名称

建设

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含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及信用编号

审批

部门

编制单位

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

失信记分

后续监管建议

年处理处置废乳化液(HW09)20000吨技改项目

江苏绿赛格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结果错误。图3.5-1原有项目水平衡图不规范,部分环节无用水损耗,且用排水量不平衡;原有项目雨水排放口未提供监测数据;物料平衡及水平衡不正确。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表5.2-16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布设一览表中土壤类型及监测点数量描述有误,厂区外两个表层样点的用地性质不明确,土壤监测点对照标准错误;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无监测数据,不符合大气导则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相关环境要素、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卫生防护距离计算A值取值有误;P187未明确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为降噪前还是降噪后;地下水非正常工况污水收集池渗漏测选取COD作为评价因子,无法对标,且源强取16657mg/L无依据;报告P205确定最大风险可信事故为废乳化液泄漏事故,P205-208却针对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进行预测,前后矛盾。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91500101MA5U3M3B9P)

编制主持人:刘金江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3035370350000003510370045

信用编号:BH018789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补充论证,并报审批部门备案,必要时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满足排放标准和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年产5万套文件柜、2万张办公桌技改项目

常州市崔桥三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1、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表1-4项目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供应量”中技改前用量、“表1-11原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以及原有项目污染分析均未明确对应的生产规模,两个表中密度板的用量相差10倍。

2、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监测因子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废气特征因子HCl未监测,土壤监测点位以及引用的大气监测点位均未图示。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91321003MA1MMFFN3B)

编制主持人:戴启琴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2014035320352013321405001390

信用编号:BH003660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通报批评并失信记分5分

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满足排放标准和达到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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