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苏市监质监函〔2021〕241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委托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常州市实体店销售的洗手液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15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93.3%。
特此通报。
附件:常州市2021年洗手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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