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现制定《常州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如下:
1、规范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市局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也可适时扩大到处长以上干部或全体人员。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在其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市局政治部主任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配合局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宣教处相关同志列席中心组学习并担任学习秘书,做好学习计划和学习专题的拟定、资料准备、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和台账整理等学习服务保障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上传“常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实管理平台”。
2、聚焦学习重点。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具体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 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 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市委和省厅的重要决策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3、丰富学习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中学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集体学习研讨、学习报告会,年度学习会、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有效开展学习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习要求,认真开展自学,其中,每人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学习形式,原则上每两月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至少1次;根据实际,组织专题学习报告会若干次。
4、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的重要途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统筹起来,结合全市专题读书调研活动,联系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撰写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并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
5、加强学习管理。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学习考勤、学习通报、学习考核、学习档案归档、督查通报等制度,落实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实管理要求,及时将相关学习情况上传至市纪实管理平台,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在述职述廉的同时,就履行中心组学习责任、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及学习报告会等的情况进行述学。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带动营造学习型机关的良好氛围,打造机关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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