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3年2月9日至4月28日,对2020-2022年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20年至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面积10.6万亩,总投资23612.9万元,涉及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4个辖市(区)39个项目。至2022年底,已建成10.6万亩。
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先后建成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示范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规划和项目库管理有待完善。《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未按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体现“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4个辖市(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内无储备项目,也未按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2020年至2022年,有8个项目工程款支付不及时、2个项目提前1年支付质保金,涉及金额合计572万元;1个项目总投资418.18万元,相关资产已于2022年移交村委,但至审计时,财务账面和固定资产台账均未反映上述资产。
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抽查发现,有6个项目现场管理不严、未按设计施工;有6个项目后续管理不善,部分设施损坏严重,未及时得到修理。
三、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审计后,常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优化现行规划,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融入我市乡村振兴大格局;完善有关部门在资金分配管理、跟踪监督、绩效评价和项目设计、招标、验收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等建议。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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