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二○一七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7-000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7〕210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7-08-10 公开日期:2017-08-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
关于公布二○一七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常建〔2017〕210号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在全市创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活动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隐患整治,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经过申报,组织现场考核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常州市平岗小学二期(含成教中心)工程”等44个建筑项目为二〇一七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现予公布。已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信用加分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信用加分。

附件:2017年上半年度常州市建筑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