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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功能性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2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8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2-18 公开日期:2018-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市委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功能性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功能性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市委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功能性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机管〔2018〕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全国一流党校建设步伐,提升教学设施保障水平,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市委党校教学基础设施功能性提升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星园路288号(中共常州市委党校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改造综合楼4层学员宿舍,施工面积2500平方米;

2、校内监控安防设备改造,包括更换网络摄像机、网络红外球、支架、硬盘、硬盘录像机、监视器、解码器等;

3、教学综合楼飘顶整体性更换1000平方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70万元,其中工程费447万元,其他费用71万元,预备费5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 2018-320404-82-01-37522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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