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0〕21号)的工作安排,根据《江苏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4〕17号)和《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4〕17号)和《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三、申报时间及渠道
(一)申报人员在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结束后不再接受新的申报。8月3日至9月15日完成现场纸质材料递交。
(二)依托“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公共科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为使评审材料规范化,请使用市职称办统一的有关表式。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必须从申报平台打印外,其他材料使用A4纸,分类整理、装订整齐后放入文件盒或档案袋送审。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必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申报材料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补正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辖市、区所属单位,由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送评;市直属单位的,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评;无主管部门的,可由单位直接送评。单位在辖市、区的,须经辖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五)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及各有关单位汇总填写《2020年常州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附电子表格,随申报材料报送。
(六)申报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统一通过“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并打印。(因评审表末页易丢失,请务必双面翻印成A3并装订。)
2. 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7.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评价意见。
8.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
9.任现职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
11.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
12.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篇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县以下从事图书、文博、群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若“独立撰写并在市(厅)级以上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论文一篇”,必须同时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所有专刊、增刊发表的文章及会议论文集均不能代替中级职称评审论文材料;申报各专业初级职称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业务论文一篇。)
13.按要求提交《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14.一寸证件照片1张(请粘贴于A4纸上,备注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此页单独摆放,不装订)。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职称人员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8月3日—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512室,联系电话:85682363)。
(三)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80元/人。
(四)本通知具体内容和相关资格条件可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信息中心—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资格复核通过人员的评前公示及评审结果的评后公示均在该栏目发布。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1. 2020年常州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网络申报流程
2.2020年常州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3. 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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