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21-002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复函〔2021〕54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1-05-07 公开日期:2021-05-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2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22号的答复

张玉存:

您提出的关于率先完善自由职业保障体系,打造常州人才竞争新优势的提案收悉,现主办意见答复如下:

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就业方式不断发生变化,灵活就业形式越来越广泛。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后,包括自由职业者在内的新就业形态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近几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鼓励、支持灵活就业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支持灵活就业(包括自由职业者)保障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做法

1.促进自由职业者就业机制不断优化。一是支持创业。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在常初始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其自办实体名下参加社会保险的,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8000元的开业补贴。同时,还可以申请最高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二是促进就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按市人社局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三是提升技能。我市将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对参加《补贴目录》中的技能培训项目后取得证书的,按《补贴目录》标准的100%给予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2.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完善自由职业者社保服务。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自由职业者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缴纳、代办退休等基本服务,为自由职业者解除后顾之忧。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手续56.7万人(市区办理 26.5万人)。其中,全市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有21.96万人,占总数的38.7%;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有11.21万人,占总数的42.3%。二是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020年,全市有5.87万人次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348.71 万元,有 163人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5.62万元。其中,市区有4.3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11348.71万元,有141人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21.79万元。三是加大对新业态经济从业人员的扶持和保障力度,全省率先探索快递、外卖等新业态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2.67万人。

3.不断健全自由职业者子女入园入学制度。根据我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自由职业者子女入学按下列政策执行。一是幼儿园入园。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自由职业者子女,可以在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申请入园登记。二是义务教育入学。本市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子女按学区就近入学。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非本市户籍自由职业人员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实施积分入学政策的区域,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三是高中阶段入学。非本市户籍自由职业人员子女,在常州就读初中的,一样可以在常州报名参加中考,也可以在常州继续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在普通高中就读的非本市户籍自由职业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可以在常州参加高考。

4.营造有利于自由职业者的营商环境。202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以市、区两级专班形式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出台《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常州市2020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制定了30项攻坚任务和208条年度重点改革举措。经过一年的协同努力、攻坚克难,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围绕企业开办、注销、纳税等重点环节,以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门全办”品牌建设为主线,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流程再造,全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一网通办”,打造“畅通办”闪亮标识,“我的常州”APP功能不断完善,“政务通”小程序上线,一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套餐办”,在全省率先推出政务服务“秒批秒办”;企业开办,开展“个体工商户开办一件事”改革,构建“一站式、一窗式”集成服务格局,办事只需跑1次,降低刻章费用近30%;纳税,“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居全省前列,新办企业套餐办税线上使用率95.1%,全省第一。二是创造包容开放的社会环境。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党委政府与企业家定期沟通机制,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完善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精英人才不仅来常州创业,更在常州扎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向全市民营企业家“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走访民营企业11200余家;创新创业,高企培育量质提速,培育入库数增幅、申报数量增幅、申报通过率均列全省第一。

5.不断深化户籍准入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以户籍制度改革牵引区域有序流动。2019年我市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市政府颁布实施《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常政发〔2019〕17号),该《规定》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条件,其中第六条、第七条明确: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留学归国人员、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第十六条明确:符合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紧缺人才,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2020年我市启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在2019年户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2020年6月15日,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4部门联合发文《常州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实施办法》(常公局〔2020〕96号),《办法》第六条明确:符合在常就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新增了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通道。第九条明确:取得初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明确取消了对取得初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的配偶、子女申请落户我市时,本人必须缴纳社保及办理居住证均需满1年的年限设置。2020年6月30日,市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常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53号),第一项内容即为放宽落户门槛,对“先落户后就业”的条件作了具体说明,“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来常发展意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6.不断畅通自由职业者利益诉求渠道。目前,常州市总工会已发展快递员、送餐员等自由职业群体和网约工会员2.5万多人,在提供工会服务方面,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建会入会。制定《常州市总工会大抓基层集中建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常工发〔2021〕15号),多措并举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面。推动平台总部先建会。如平台经济的典型代表常州行知云商食品有限公司(即网络订餐平台“美团”)在钟楼区总工会等单位持续努力下,于2019年11月在总部成立工会。推动成立行业工会。在快递员、送餐员、直播网红等网约工需求旺盛的中心城区、镇(街道),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工会建设,分区划片建立联合工会。2020年12月9日,依托市邮政管理局,逐步推动顺丰、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建会,成立了常州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全市5000多名快递员加入了工会组织。今年,将依托市司法局,成立市律师行业联合工会。推动互联网扫码入会。开辟互联网和手机端建会入会端口,实行会员实名制信息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入会渠道,努力推动会员管理由“无序流动”向“精准定位”转变。二是积极开展保障实事项目。坚持快递员、送餐员等自由职业群体和网约工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一体化推进,对自由职业群体和网约工“按需施策”,增强他们对工会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激发其入会的主动性积极性。2020年先后开展送暖心礼包、送健康体检、送专项保障、送心理关爱、送法律服务等专场实事活动46场,服务职工近2万人。根据自由职业群体和网约工分布及建会情况,坚持“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理念,精心谋划,同步推进布点科学、功能集约、服务便捷的职工活动中心、劳动者驿站等工会服务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职工活动中心30家、劳动者驿站87家。顺丰运输(常州)有限公司城北工会小组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三是持续提升职工职业技能。连续三年组织了快递员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评选“常州市技术能手”,成绩合格的选手将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快递小哥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观念。开展幸福职工课堂、龙城职工大讲堂等,为快递员、送餐员等自由职业群体和网约工提供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免费课程,提升岗位技能水平,使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自由职业是传统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引,探索完善自由职业保障体系,必须放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去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快出台我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完善自主创业环境,优化灵活就业服务,保障灵活就业权益,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包括自由职业在内的灵活就业机制不断优化,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吸引更多自由职业人才来常就业创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无穷活力。

签 发 人:嘉秀娟

经 办 人:徐洁茹

联系电话:85685135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