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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0〕108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4-28 公开日期:2020-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的有关事项。
关于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的通知
常住建〔2020〕108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常建〔2008〕182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企业)信用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信用考评对象

1.已取得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及取得本市2018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的市外建筑业企业。

2.在本市从事建筑作业的施工作业,持本市单项《信用管理手册》连续施工满三年,承接工程6项以上,且每年度有新承接工程的省内市外建筑业企业及已取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省外建筑业企业。

二、2019年度信用考评申报要求

1.申报期为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6月20日止,逾期不得申报。

2.所有申报2019年度信用考评的建筑企业应将企业相关信息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和监管一体化平台中。相关扫描件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市外公司驻常办公用房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5)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在常法定委托人(市外企业)身份证,企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起重设备安装、防水保温、模板脚手架、特种作业可不提供)、安全三类人员证书;

(6) 以上人员的社会保险凭证;

(7)企业近三年内无《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三条所列内容的诚信承诺书。

三、申请流程

1.申报:建筑业企业用加密锁登录“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58.216.213.180/website/)---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建管中心相关申报”---“信用管理手册申请” ---新增---选择“年度信用手册”---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申报----打“√”(申报前应将第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扫描件材料上传)。

2.《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审核:

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年度信用手册的具体管理工作,企业申报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后,天宁区、钟楼区企业及市外企业由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经开区建筑业企业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汇总上报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各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四、2019年度信用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2019年度信用考评是对全市建筑企业在工程承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农民工管理以及奖惩情况的年度综合信用考评。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如下:

1.本市建筑业企业考评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农民工管理、奖惩情况。各建筑业企业在信用考评申报将本企业在常州市外承接的工程项目在常州市监管一体化平台中审核入库。

2.市外企业考评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农民工管理、奖惩情况。

3.考评计分标准:

考评计分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计分(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常州市外承接的项目乘以1.1计分 )和2019年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两次动态检查平均分的20%之和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总得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年度信用考评不予通过,不得领取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

(1)上一年度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或有在建筑活动中弄虚作假受到省级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失信行为的建筑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内的企业。

(3)在农民工工资处理中被市级建设管理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限制、重点监控和通报批评的建筑企业。

(4)经查实存在注册建造师和相关技术职称人员挂证行为的建筑企业。

(5)信用主项资质网上动态核查不合格的建筑企业。

五、有关说明

1.2019通过年度信用考评结果分为信用“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2019年度考评合格(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发放“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考评未通过的不予发放“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

2.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3.《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与“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相结合,利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立电子版《信用档案》,通过“二微码”扫描,可以实时读取企业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等。对于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登记未达标的企业,将不审核发放《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更新企业相关基本信息。避免发生由于基本信息未更新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4.各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管力度,对于建筑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并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的要求,及时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怀德中路82号)

联系人:周春  范苏华   周飞   钱洪鸢

联系电话:86021525;86021552。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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