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303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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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教人〔2021〕38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1-10-19 |
公开日期:2021-10-19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开展2021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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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的通知 |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和《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1年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跟岗学员及导师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跟岗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4日,为期两周。
三、跟岗内容
1.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跟岗锻炼学习计划,以课堂教学实践能力提升为主线,观摩导师教学,主动进行课后交流;结合新时代教育教学要求,积极参与作业研究、试题命制等工作;进行专题阅读,撰写读书笔记。
2.陪同导师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
四、管理考核
跟岗锻炼期间,市教科院将向导师随访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学员若存在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旷课、逃课及其他违反学习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终止其跟岗锻炼资格,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跟岗锻炼结束后,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跟岗锻炼学习总结(详见附件2、3)电子稿,以辖市(区)为单位上报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电子信箱:wjtd@czedu.cn。
五、相关要求
1.跟岗学员要珍惜锻炼学习机会,及时与导师做好跟岗锻炼对接工作,主动参与跟岗学习。跟岗结束后要围绕收获和体会,及时做好总结和汇报展示。
2.导师要根据学员实际,指导学员制订好跟岗计划,为学员创造学习交流机会,并做好相关衔接和管理工作。
3.派出地区和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跟岗学员工作,充分保障跟岗学员的学习时间和各项待遇,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发放等均不受跟岗锻炼影响。
4.跟岗学校要积极支持跟岗锻炼工作,为跟岗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便利,主动提供学习锻炼的机会,确保跟岗锻炼活动的顺利开展。
5.经费保障。导师工作补助标准为每位学员每期2000元,由学员人事关系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民办学校和行业学校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员赴外市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学员及导师名单
2.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学员总结材料要求
3.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学员成果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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