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的通知》(苏安监办〔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确定上报人员,熟悉操作系统,按时上报相关执法监察信息。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31日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3〕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动态,请各支队从2013年1月起按时报送执法监察信息,并通知各县(市、区)大队同时报送。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统计表;
(二)每月工作总结;
(三)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及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等。
二、报送时间
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行政处罚统计表及每月工作总结,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当年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三、报送方法
通过江苏安全生产网金安工程区县用户登陆。
四、其它事项
(一)要确保信息真实、及时;
(二)行政处罚数额、罚款收缴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三)各支队、大队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月31日前报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联系人:孟令军,电话025-83332438。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