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业)局,委各有关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4]2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转基因产品标识及玉米和油菜执法监管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李昙云 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福俊 市农委助理调研员、科技教育处处长
成 员: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与财务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园艺处、畜牧兽医处(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林业处(林业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处(水产站)、市渔政监督执法支队、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草拟或修订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对外宣传口径;协调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的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处,陈福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为更好地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科技教育处:承担市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工作,承担转基因生物研究阶段的监督管理职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执
法支队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搞
好培训宣传工作。
(二)办公室:配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重要工作的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及对外宣传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市农委本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
(五)园艺处:组织开展全市转基因园艺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及时掌握全市转基因园艺作物生产情况,配合做好转基因园艺作物种子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畜牧兽医处(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开展转基因种畜禽、兽药及添加剂和转基因疫苗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林业处(林业站):组织开展全市转基因林业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及时掌握全市转基因林业作物生产情况,配合做好转基因园艺作物种子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渔业处(水产站):配合开展转基因种鱼类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市渔政监督执法支队:配合开展鱼药及添加剂和转基因疫苗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转基因生物成分监督检测测试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一)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市内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对违规开展田间试验等造成非法扩散的研发单位和研发者,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
(十二)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开展转基因作物生产中目标对象有效性监测及评价的指导;依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对相关植物及产品的检疫监管;承担转基因作物生产中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导。
三、有关工作要求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任务繁重,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要高度负责、勇于担当、顾全大局,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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