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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索 引 号:014109760/2021-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2021-05-31 公开日期:2021-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2021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常州市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着力推动委属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切实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健康常州”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1.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全局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强化登高望远、善谋全局的战略思考,切实提升系统性谋划、前瞻性思考能力水平,敢于回答“无问之答”,善于破解“无解之解”。

2.不断创新创优,对标争先进位。按照我市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一线意识”,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创优,走出“舒适区”、勇蹚“深水区”、敢闯“无人区”,促进我市卫健事业创造省内更多第一唯一。

3.强化履责担当,办好民生实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事情,强化马上就办的盯劲、锲而不舍的韧劲,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实事办好。

4. 敢于动真碰硬,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卫健系统“制度再完善、执行再严格”行动,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卫健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向好向上。

二、重点任务

1.学习党史增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四坚持四着力”,重点抓好“六专题一实践”,充分挖掘党领导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历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医务工作者从党的百年伟大征程中汲取前进智慧和奋进力量,满怀信心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增强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参与政风热线,对于群众关切、舆情关注的问题,及时核查,追踪落实。 (牵头部门:宣传处;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长期坚持)

2.办好实事惠民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健康问题出发,梳理好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实事项目、惠民实事三张清单,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城乡居民就医体验。关心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增强人才引育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学习教育与事业发展两促进、双提升。(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长期坚持)

3.加强管理树形象。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市级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考核系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实施办法,提升领导班子日常运行质态和领导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完善职工平时考核办法,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时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树立“干和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长期坚持)

4.优化服务提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打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一件事”办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落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三项行政许可事项信用承诺制。推进卫生健康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巩固提升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等制度,完善移交市行政审批局许可事项工作机制。(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妇幼健康处、疾控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委属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专项治理强震慑。落实省、市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排查纠治文山会海、事事留痕、“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卫健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红包”、回扣、挂证取酬、工程建设、医药购销、设备采购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品、试剂、耗材、设备采购环节的风险防范,坚决纠正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正之风。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明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作风项目,以项目化管理促进作风效能实现新提升。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措施

1.亮明监督渠道

一是亮岗位身份。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以处室、科室为单元,在醒目位置亮明个人信息,亮出岗位身份,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二是亮作风举措。制定年度作风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确保作风建设年度有计划、履责清单化。

三是亮监督渠道。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介向全社会予以公布,让监督渠道更加畅通,监督成效更加显著。

2.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对照检查。排查梳理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作风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情况报送市作风办备案。

二是常态检查。组成作风建设督查组,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通报曝光存在问题。完善诚信评价综合监管体系和医德考评制度,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好行风监督员作用。

三是重点督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四风”问题、基层减负及行业“九不准”等开展重点督查。组织不同类型、专题或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飞检”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严肃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反映、明察暗访发现、“政风热线”曝光、重大舆情事件,以及相关部门移送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严查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作风行风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影响、“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以党建为统揽,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市卫健委党委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通过专题研讨、主题宣讲、警示教育、特色活动等载体,切实推动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合开展。加强宣传报道,选树先进典型,在卫健系统营造实干担当比作风、争先进位优作风、清正廉洁抓作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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