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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1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6〕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9-14 公开日期:2016-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关于举办常州市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中专校、技校,局属各单位,各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不断完善我市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市进程,我市将继续举办2016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常州”
  二、举办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广新局
  (二)协办单位
  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常州开放大学
  (三)启动仪式承办单位
  钟楼区人民政府
  三、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周指导委员会
  顾  问:方国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海军(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丁伟明(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孙春伟(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段瑞典(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胡  鹏(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旭华(常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何海平(钟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  涛(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会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胡  鹏(兼)
  副主任:吴继康(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沈玉俊(常州市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顾锡宏(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王 中(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吴建军(常州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处长)
      张惠芬(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
      水虎远(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副处长)
  成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单位、社区培训学院、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负责人,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负责人。
  四、活动时间与内容
  (一)活动时间
  全市活动周时间为10月24日—10月30日,总启动仪式暂定于10月28日在钟楼区举行,具体通知另发。各辖市(区)的启动仪式和活动时间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围绕“推进全民继续教育,建设学习型常州”的主题,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主题教育、主题文体、主题宣传等全民学习活动。
  1.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面向广大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2.向社区开放各类教育资源。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开放适于社区居民学习的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3.推动全民阅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学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活动周协调机构,统筹和协调本地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更多的居民参与终身学习,吸引更多的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宣传展示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挖掘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张贴宣传版面、放发学习资料等,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展示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
  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应在“常州终身教育在线”上建立活动周宣传专题,宣传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展示活动过程和成果。
  常州终身学习指导中心设立投稿信箱(邮箱:czzsxx@126.com),在“常州终身教育在线”上展示采用的稿件。
  (三)确保学习活动广泛。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周的主题,精心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经费,面向不同群体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辖市(区)教育部门动员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及其他各类人群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帮助和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和发动居民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逐步形成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活动周的活动质量,活动周组委会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协调安排现场察看、项目观摩和媒体采访等活动。
  (四)及时总结。活动周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文字、五张配套照片或活动记录视频(不超过5分钟)发送至常州终身学习指导中心(邮箱:czzsxx@126.com)。
  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组织活动坚持简朴节约,让终身学习成为群众的需求,让全民学习成为社会风尚。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广新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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