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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33/2020-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复[2020]254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0-08-15 公开日期:2020-08-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23号的答复

庄舒行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筑巢引凤强化我市“总部效应”,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你们的建议对发展我市总部经济有很强的针对性。根据市政协分理意见,分别由市商务局和市发改委分办,由市商务局负责汇总答复意见。根据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外资总部,市发改委负责内资总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立足自身职能,经认真研究,就总部经济发展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市商务局答复意见

当前,我市发展总部经济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从国际形势看,全球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的加快,很多跨国公司将因产业转移的需要而在海外设立新的总部,为我市发展总部经济提供了新的契机。从国内形势看,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人力、商务成本等的日益攀升,也为我市承接总部企业转移创造了良好条件。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总部经济工作,今年2月份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发〔2020〕4号)中对辖市区招引区域性总部下达了考核目标,并明确提出:对招引世界500强、全国100强、行业龙头企业的区域性总部,每个奖励100万元。

(一)我市外资总部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外资总部经济实现了稳步开局、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作出了重要贡献。自2012年爱科(常州)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被首批认定为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以来,到2019年底,我市共有19家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其中,地区总部13家,功能性机构6家。省级总部型企业总数在全省排第四。

(二)下一步发展我市外资总部经济的工作举措

1、加大招商引一批

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尤其是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始终是我市做大做强外资总部经济的主攻方向。要充分认识到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具有裂变式发展的潜力,在招商引资活动中,要格外关注,高看一眼。要研究梳理我市发展需求、产业导向和资源优势,精心组织上海活动、928科技经贸洽谈会、深圳活动等境内外招商活动,积极主动招引外资总部企业。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把吸引跨国公司总部项目作为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围绕十大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各辖市区、开发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画好“路线图”,完善“项目库”,建好“引资圈”,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外资总部企业,争取做到完整产业链。要大力招引外资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销售中心等具备总部或功能性机构雏形的跨国公司。

2、错位发展招一批

推进我市外资总部经济发展更应错位发展,着眼“新”字。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机器人、基因组技术、自动化交通、能源存储技术、3D打印、材料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要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历史大机遇,大力引进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二是新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今年6月24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还有2条部分开放。外商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进一步开放、鼓励领域越来越广的引资新趋势。我市要深入研究新放开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积极引入外资总部。三是推动在常企业的新发展。要加大对本地存量外资企业的服务力度,把握跨国公司区域整合、业务整合的节奏,精准化引导有实力、有潜力的优质外资企业在我市规模化、基地化、总部化发展,有针对性地重点推进区域总部、华东总部、功能总部建设。

3、完善载体吸一批

优化完善各级各类开发园区等重要开放创新载体功能,放大中以、中德、中瑞等特色园区效应,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先进经验,力求国家级园区在关检监管便利化、资金运营便利化、人员出入境便利化、外籍员工就业、居留便利化等多方面出台更具突破性的政策措施,打造更具优势的发展平台,增强对外资总部企业的吸引力。

4、创优环境增一批

设立外资总部,其实也是投资方对一个城市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可。我们一方面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高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的外资准入改革,落实各项法定税收优惠,降低总部企业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经营便利化服务,为外资总部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另一方面要加强城市国际化建设,通过推进城市功能国际化、城市主体国际化、城市服务国际化、城市交流国际化,城市魅力国际化,城市环境国际化,建设一流生态环境,打造优质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营商环境,增强对外资总部企业的影响力。

5、出台政策育一批

按照加大力度、突出特色、梯队培育的思路谋划我市外资总部政策。去年我市出台了市级外资总部政策1.0版(常政办发〔2019〕12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除资金支持外,在就医就学等便利化措施上对省级总部政策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发布的常发〔2020〕4号文《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招引世界500强、全国100强、行业龙头企业的区域性总部,每个奖励100万元。4月27日我局草拟了《加快推进我市外资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从三个层面分别向市级相关部门、辖市区商务局(常经开投促局)、重点外资企业征求意见,并就讨论稿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7月1日,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2日市府办发出通知,就总部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要求市级相关部门在7月1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市商务局。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梳理汇总市级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并对总部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后报市政府,推动今年出台我市总部经济政策2.0版本。

二、市发改委答复意见

“总部经济”是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一种新模式,是高质量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常州作为长三角地区智能制造产业名城,在光伏、传感器、石墨烯等新兴制造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通过发展总部经济,实现城市功能升级、产业转换和结构提升,是当前市委、市政府较为关注的热点。

市发改委主动将自己摆入全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大背景之中,思考如何立足自身职责职能,主动谋划作为,抢抓发展机遇,大力培育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龙头型总部企业,形成了一批有带动力、影响力的高成长企业。今年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充电等新兴战略产业领域培育了江苏永葆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领军企业,积极为全市“总部经济”打造发展新引擎。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以“三个围绕”为着力点,强化我市“总部经济”效应,为建设“五大明星城”集聚发展新动能。一是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的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及其营运、研发、结算等功能性总部,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鼓励综合实力强、品牌影响显著的本土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企业重组和资本运营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形成一批本土总部企业。依托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都市工业载体,引导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二是围绕商务商贸、文化创意、电子信息、科技研发等产业,通过组合空间与功能形态,合理规划和布局产业楼宇和特色楼宇。支持有综合实力、有发展潜能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资源,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带动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平台企业。培育打造一批平台企业集聚、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物流仓储、孵化培育等配套服务功能较强的平台经济集聚区,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融合发展。三是围绕国内外细分行业的“隐形冠军”,通过实行“一企一策”,培育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通过项目合作、资源招引,大力引进龙头型、平台型、创新型企业,导入企业功能性总部和区域性机构,引入核心配套企业和产业关联企业,促进产业链裂变重构,加速萌发新产业。

签发人:潘冬铃

经办人:葛亚娟

联系电话:85682300

 

 


常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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