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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3-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2013〕15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3-02-28 公开日期:2013-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环保局2012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
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常环〔2013〕15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2月28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2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反馈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本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以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服务现代化建设、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将2013年定为全市环保系统的“作风建设年”,以全面落实意见建议的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大力度地倡导引领和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常州。

    一、原因分析

    在2012年度评议活动中,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7条,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对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如意见1、2、4、5、6。二是对一些污染现状的情况反映和希望,如意见3、7。与往年相比,呈现出条数下降(2006年284条、2007年11条、2008年20条、2009年14条、2010年8条、2011年12条)和重点转移(往年主要是对环境质量的不满和对执法监管不公、不力的不满,2012年重点是对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建议)的特点,产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环境质量的改善速度仍满足不了市民的要求。一方面,近年来经济增长的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全市排污总量虽有所下降,但仍给环境带来沉重压力,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快、人口持续增加等因素带来了大量的污染新增量,尤其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我市也一度出现霾天气,引发了舆论的聚焦和群众的关注。另一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人居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虽然我市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其滞后性和长期性,在整治过程中更有反复性,目前的实际效果还难以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必须进一步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持不懈地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

    (二)能力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还需加强。近年来,虽然我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但全市环保执法监管的人力仍远远不足,技防能力有待大力提高,现场执法、监测及应急的装备仍需大力配备。全系统整体人员素质、工作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比如说在迅速反应、回应群众呼声方面、在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现实中,经济和环境效益之间经常存在难以两全的抉择,如何在严格环保准入、削减排污总量的同时又促进、推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如何在铁腕治污、强化执法的同时,将服务贯穿融合到环境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如何在各项工作中做到群众、企业、领导全都满意?这是大课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和实践,实施更多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多赢的“高招”。

    二、深入开展整改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和更加艰巨的任务,这就更需要有一支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更需要我们以落实各项行风评议意见、建议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全系统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常州环保的品牌意识、争先进位的进取意识和廉洁奉公的服务意识。务必要进一步树立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作风。务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为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建设美丽常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落实意见建议整改工作

    我局认真研究,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作了分工,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年内取得实效。

    1.应加强对环保政策的研究,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各处室、直属单位)

    2.应注重后期监管,而非前期审批。(环评处会监察支队、固辐中心、辐射处)

    3.每年烧秸秆的现象还是存在,请环保局加大力度加强监管。(污防处会监察支队、各辖市、区局)

    4.建议加强对城市周边的沟塘水渠的检查。(污防处会监察支队、各辖市、区局)。

    5.进一步加大废气、水、物排查力度,工作要常态化、规范化、高标准、严要求。(监察支队、固辐中心、辐射处)

    6.加大源头治污力度。(环评处)

    7.新北区的空气污染太严重,希望改进。(污防处会监察支队、新北区环保局)

    (二)更大力度地倡导引领和建设生态文明

    2013年我市环保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为总抓手,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环保指标为总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总前提,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加速创新驱动,力推转型升级,满足民生之需,更加积极地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常州。主要工作有:

    1.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工程。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项目,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初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格局。

    2.紧抓污染减排,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发挥环保审批“门槛”作用,制订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市场准入准则,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推进完成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硝工程等一批减排重点工程,组织开展129家重点企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助推全市环保产业培育,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积极引导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

    3.加快推进清水蓝天宜居工程。一是大力推进河湖清澈。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确保完成全市太湖水污染治理年度目标:全市3条入太湖河道水质有所改善,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竺山湖、滆湖水质有所改善,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全市河道国家、省、市考核断面,尤其是15个太湖、33个小康和35个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断面水质稳定改善,达标率满足相关考核要求。全面巩固提升全市141条已整治河道的整治成果,重点保障花博会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相关水体的生态化改造,使市民明显感受到水质的提升。二是大力推进空气清新。完成省“蓝天工程”计划目标任务,完成《2011-2013年常州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市区“禁燃区”面积扩大至230平方公里,懒汉炉拆除范围扩大至149平方公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整治。与有关部门联动,全面整治工地、道路、堆场、裸地扬尘,推进绿色工地创建,加强机动车尾气整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达标率有所提高,PM10等指标浓度有所下降。三是大力推进环境宜居。组织对金坛培丰化工区、盐化工区、溧阳重点水泥生产企业、武进奔牛港区域、牛塘镇区、新北区滨江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及行业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让居民明显感觉到居住环境质量的改善。对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和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深入实施“大接访”、领导包案和重点环境信访挂牌督办制度,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强化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

    4.深化落实科学监管。在全系统深化“环保3218在行动”,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举措,务求形成机制、协同推进,建立环境质量预警体系,有效地降低各种环境风险;突破瓶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彰显生态文明的亮点;举全局之力完善提升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推进2个党建组织创新工作平台建设,强化党建和作风建设,建好环境道德讲堂,扎实建设勤廉高效环保队伍,有力推进全市科学、率先、和谐发展。

    以上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各项环保目标任务责任书予以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八极江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

    通过组织学习、召开会议、下发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月底前,各责任处室(单位)向局机关党委上报实施计划和联络员名单,并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4月1日至12月31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辖市、区局按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行动,于7月底前向局机关党委上报半年工作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整改工作成效与不足,将完成情况、整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长效监管的措施等形成总结材料,于1月1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对相关处室(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责任处室(单位)对本处室(单位)整改完成情况负责,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做好任务分解,确保执行到位。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为保障整改措施落实,局机关党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效能监察力度,积极参与工作督查。凡未完成任务或工作配合不力的单位(处室),在相关年终考核中按规定扣分。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各处室、直属单位和辖市区环保局要及时总结整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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