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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1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5)18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5-08-27 公开日期:2015-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
关于印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188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特制订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登记促就业、服务助成功”为主题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通过就业见习、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措施,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二、活动主题

    登记促就业 服务助成功

    三、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工作,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的实效,确保完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就业服务率两个100%的目标。

    四、服务对象

    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责任单位

    责任部门:市就管中心、市人才中心

    配合部门:局职建处、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六、活动时间

    2014年8-10月

    七、活动内容

    在做好前期摸底调查、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从8月起,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名登记以及就业服务活动。

    (一)扎实开展实名登记

    1、入户调查。8月起,通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上下联动,依托基层平台,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各自辖区内摸排统计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了解,摸清他们的就业情况、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

    2、主动服务。采取主动上门、建立社区高校毕业生QQ群等方式,及时通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采取“面对面”的服务方式,为他们提供优质、便捷的实名登记服务。

    3、建档立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以我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为基础,以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为重点,及时为辖区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服务需求情况“三清楚”。

    4、信息更新。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实名登记入库后,及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其就业、失业情况。并将跟踪服务从毕业后半年延长到一年,做好相应记录,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维护。

    5、加强分析。每月月底前对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状况、专业结构、就业去向、就业服务需求以及回访结果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判断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将本辖区内的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创新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帮扶典型事例等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送市就管中心。

    (二)有效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各辖市、区和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19号)的要求(附:2),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1、岗位开发。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定期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做好岗位信息储备以及企业需求与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之间的匹配。

    2、信息发布。通过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QQ群、各种媒体、“12580”求职通等信息化平台,用短信、微信、微博、邮件等,为登记的每一名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发布有效的就业信息,切实降低其求职成本,提高求职成功率。

    3、专场招聘。“百日帮扶”活动期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月举办一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可根据我市行业特点和高校的专业设置情况,进一步细分市场招聘服务,举办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以提高大学生的求职针对性和洽谈成功率。

    4、青年见习。各辖市、区要充分发挥就业见习基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功能,切实加强规范和指导,尽最大努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鼓励和吸引201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到见习中来。进一步加大就业见习政策扶持力度,按要求落实见习补贴,力争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5、技能培训。“百日帮扶”活动期间,培训管理部门要及时确定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指导和督促培训定点机构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科目,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要求,组织有技能培训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企业上岗或创业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

    6、创业扶持。各辖市、区要组织有创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训和创业演练,切实提高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参加创业培训后领取营业执照、实现自主创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及时兑现创业扶持资金。

    7、困难帮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建立精细化、个性化帮扶计划,提供要制订一人一策的就业计划,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优质服务,并通过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双零”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个月内实现就业。

    8、代理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帮扶”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5]23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百日帮扶”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横向协作,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要加强纵向沟通,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局面。

    3、加大宣传力度。各辖市、区要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从扶持政策、优秀做法、典型经验等多角度加以宣传,营造有利于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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