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6〕142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09-22 公开日期:2016-09-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溧阳市、金坛区农林局、武进区农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农林局,武进区农业局:

    为加强农业科技入户项目事中监管,提高项目实施绩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农业综合产能建设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18号)以及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苏农科教函〔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内容

    请各地按照苏农科教函〔2016〕28号文件明确的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附件1),对照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的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方式

    根据省农委要求,采取县(市、区)间交叉检查评价的方式,由我市各相关县区之间进行交叉检查评价,主要采取查阅台账、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具体交叉评查安排为:金坛区评价溧阳市,武进区评价金坛区,溧阳市评价武进区。具体评查时间由各地自行联系安排。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做好中期评查工作,于2016年9月28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自评价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纸质需加盖辖市、区农业部门盖章)报常州市农委科教处。

    各地联系人:

    溧阳市农林局李凤琪,87269331、13915867918;

    金坛区农林局孙云玉,80189099、13915808658;

    武进区农业局周明, 86311936、13506142682。

    附件:1、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科技入户质量,切实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农业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农业综合产能建设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评估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工作主线,加快形成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通过绩效管理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提高农技推广能力,提高为农服务实效,切实依靠科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评估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工作内容和指标体系

   一是继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为重要补充,服务高效、农民满意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二是加快转变科技示范户的培育方式。要提高科技示范户遴选标准,重点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倾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遴选,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示范户的责任和义务。要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在产业扶贫中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把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贫困户列为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对象。

   三是充分发挥试验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要制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稳定支持。鼓励农业部门在自有基地或通过土地流转建设稳定的综合试验示范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基地,要签订规范的技术示范和服务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要与每个基地承建单位签订协议,落实具体的技术示范任务,规范资金使用和档案管理,并进行考核验收,基地要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四是着力提升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要制定农技人员长远培训规划,建立农技人员分级培训制度。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市、县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年度培训方案,实现对乡镇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全覆盖,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是大力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要依据本辖区农业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紧紧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的基本原则和种养加一体、粮经饲统筹的总体思路,遴选发布主推技术、主导品种,要重点和优先推广减肥减药、生态环保、节本增效的农业先进实用技术。

   六是不断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提高服务效能。要制定农技推广信息化工作方案,配合做好江苏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QQ群和12316系统等现代社会新媒体,推进“互联网+农业”向纵深发展。

   七是认真开展绩效考核。各地要制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过程监管和结果评价并重,把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程度、服务主导产业发展效果作为最重要的标准和导向,对项目实施开展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将重点加强项目效果评价,对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成效、科技示范户对周边农户的带动作用等方面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果直接与下年度项目资金挂钩。《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附件2)分4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供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执行。为科学考核,充分体现补助项目实施效果,采取“基础分+附加分-扣分”的赋分办法核定各市、县(市、区)最终得分。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绩效计划阶段

   2016年8月31日前制定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二)绩效实施阶段

   2016年9-12月,项目组织实施,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市、县9月份开展一次中期检查,年终全面自查,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省级组织互查互评和抽查。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价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制度,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项目主管部门将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要专门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部绩效指标扎实有序完成。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2

江苏省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入户工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自评市、县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22分)

1.机构建设

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健全;②公益性职责明确;③财政保障有力。

4

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得2分;②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财政全额保障得1分,不是全额拨款的不得分;③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得1分。



2.队伍建设

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定编情况;②农技人员在编在岗情况;③农技人员工资待遇情况。

4

①农技人员在编在岗率超过90%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②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足额保障乡镇农技人员工资待遇得2分,未足额保障不得分。



3.条件能力建设

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办公场所配置情况;②基础办公条件;③下乡服务工具。

4

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外观保持较好、运行维护情况良好,得3分,超过90%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配备下乡交通工具得1分。机构办公用房被平调或拍卖的不得分。



4.制度建设

建立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包括:①农技人员聘用制度;②推广责任制度;③考评考核制度;④多元推广制度;⑤知识更新培训制度等。

3

①在全县建立以上5项制度得1.5分,每减少一个扣0.5分;②上述制度得到规范执行的得1.5分,每有一项制度未执行扣0.3分。上述2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5.履职情况

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②农技人员从事业务工作时间。

3

①服务区域内各类对象(含政府、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的抽样满意率超过70%得1分;②乡镇农技人员年从事业务工作时间超过70%得2分。上述2项指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6.组织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情况

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2

配合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和重大农技推广试点工作好,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得2分,未组织开展活动不得分(以相关文件、通知、总结等为依据)。



7.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

健全率

2

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健全率100%得2分,每少10%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情况

(68分)

1.项目实施组织

①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或协作组、专家组);②农业系统内建立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沟通顺畅;③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④实施合同管理;⑤开展绩效考评;⑥督导检查情况。

12

①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或协作组、专家组)得2分;②农业系统内有规范的合作机制得1分,与财政部门沟通顺畅得1分;③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得2分;④与实施单位实行合同(或项目书)管理得2分;⑤制定绩效考评方案得1分,施行考评得1分;⑥年内组织一次项目全面检查得2分,未组织上述督导检查不得分。



2.项目资金管理

①资金下达情况;②设立财务专账情况;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3

①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得4分;②农业部门(在财政部门专帐管理基础上)建立资金辅助账得4分,未建不得分;③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得5分(专款专用、使用合规、监管到位等),出现资金管理问题扣1分;上述3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3.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①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地点稳定;②试验示范基地管理规范;③试验示范基地发挥作用情况。

10

①每乡都有规模示范基地得2分;②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中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的比例,超过50%的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③对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制定管理办法得1分,进行考核得1分;④补助项目示范基地年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4项得1.5分;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得1.5分。上述2项指标,每减少1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规范管理

①3牌2册1网规范齐全;②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使用统一标识情况。

10

①3牌(技术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示范基地标牌),每项1分,共3分;2册(《科技示范户手册》和《技术指导员手册》),每项1分,共2分;乡镇推广服务网络图得1分。上述3项未规范不得分。②全部乡镇农技机构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农技人员培训与科技示范户培育

①建立农技人员分级培训制度与培训计划;②培训组织情况;③建立培训档案;④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公开透明,权利责任明确。

10

①建立农技人员分级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得2分;②组织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得1分,对参加培训人员选拔程序进行公开的得1分;③对90%以上农技人员建立培训档案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④制定科技示范户遴选规程并实行程序公开的得2分,与科技示范户签订责任书(合同书)得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6.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出台农技推广信息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情况。

4

①实施方案中有农技推广信息化工作要求或专门制定方案的得1分;②利用qq群、微信群、网络等方式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得1分;③组织实施省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的得2分。



7.项目实施成效

①科技示范户满意率;②普通农户满意率。

9

①科技示范户抽样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②普通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抽样满意率达到70%以上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上述2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其它推广工作

(10分)

1.农技推广体系管理工作

①国家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情况;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补助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情况;③推广体系工作协调情况。

4

①填报国家农技推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准确得2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②填报专项补助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准确得1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得0.1分,扣完为止;③农技推广牵头部门与同级推广单位(种植、畜牧、渔业、农机)配合良好得1分。



2.材料报送情况

①项目总结、方案等材料报送情况;②其他材料报送情况。

5

①项目材料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得1.5分,每晚3天扣0.5分;报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数据准确可用得1.5分,材料不齐全或数据不准确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②其他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得2分,报送要求同上。



3.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信息汇总、问卷调查、情况核对等临时性工作情况。

1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及时、准确得1分,存在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领导重视

主要领导对农技推广工作进行肯定性批示。


获得县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加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加分项及扣分项

2.媒体宣传

多渠道宣传农技推广工作。


按媒体报道层次区分,中央主要媒体报道1篇加3分;省级主要媒体报道1篇加2分;市级主要媒体报道1篇加1分;县级主要媒体报道1篇加0.5分;向中国农技推广网年发标准信息100条加2分。加分不封顶。



3.获得奖项

农技推广工作获省部级表彰(奖励)。


农技推广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每项加3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每项加2分,获得县级表彰(奖励)每项加1分。加分不封顶。(部级和省级农牧渔业丰收奖不在此项加分范围内)



4.工作创新

①出台农技推广重要文件;②获得地方政府支持;③对农技推广相关问题进行超前研究。


①农技推广工作获得县级重大资金支持加1分;②对农技推广有关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并形重要成果,每项加1分。



5.投诉、曝光、负面报道情况

有投诉事件、媒体曝光和负面报道并核查属实。


①有投诉事件并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分;②媒体曝光和负面报道属实的每次扣5分。



6.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在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20分。



7.重大违法违规

经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零分。



合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