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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7-000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农〔2017〕68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7-12-18 公开日期:2017-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常水农〔2017〕68号

溧阳市、金坛、武进、新北区水利(水务)局:

    近几个月来,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继续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在产权制度改革、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灌溉用水监控系统建设、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政文件出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全市水价改革工作在全省各市排名前移作出了贡献。但对照省厅工作要求,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希各地引起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试点灌区(乡镇)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灌区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各地现场督办情况,目前溧阳市塘马水库灌区、金坛区朱林镇黄金村灌区、武进区前黄镇公墅站灌区、新北区西夏墅镇已基本完成试点灌区(乡镇)的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但试点灌区(乡镇)的水价核定、用水许可等工作仍未完成。农民用水户协会实际运转需进一步充实。

    二、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计划完成改革面积118.9万亩(其中溧阳58.9万亩、金坛30万亩、武进20万亩、新北10万亩),但目前只完成29.33万亩(其中溧阳13.83万亩、金坛区2.7万亩、武进10.64万亩、新北2.16万亩)。截止12月18日,改革的各项工作情况如下:

    1.农业水权制度建立。各地试点灌区(乡镇)已基本完成明确水权、用水计划外,整市(区)的农业用水许可等工作进展缓慢,还未取得突破。

    2.产权制度改革。溧阳、新北、金坛、武进一市三区均已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发放了产权证,并均已通过市级改革验收。

    3.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已完成36个,占需要改革乡镇数的97%。仅剩金坛区还有1个乡镇未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溧阳、武进、新北区所有涉农乡镇均已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4.灌溉计量设施安装。各地农业灌溉水量监测管理系统工程实施方案均已批复并进入到实施阶段。目前新北区计量设施已安装完成、信息化系统已建,有待进行流量率定;溧阳、金坛、武进均已完成招投标,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但安装进度偏慢。

    5.农业水价核定机制。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水价调查摸底工作,除新北区外,其他县级农业水价核定办法均已出台,但各地水价核定的实质性工作进展较慢。

    6.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目前各地县级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均已出台,但需进一步加强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

    1.尽快完成改革具体工作。金坛区要督促金城镇尽快完成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立;新北区要尽快联合物价、财政出台水价核定文件。

    2、尽快完成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10月份,省厅下拨了中央改革补助资金,根据省厅要求,各地要尽快完成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批,并尽快将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改革工作不断取得进展。

    3.尽快完成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各地要按照省厅10月份在南通召开的会议要求,抓紧完成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编制,并获得政府批复(南通会议要求各地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本项工作)。本月底前未能完成的,省水利厅将进行通报。

    4.尽快开展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各地要根据《江苏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苏水农〔2017〕26号)的要求,在月底前上报县级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评价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省厅文件要求11月底前上报,但目前各地均未上报)。希各地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和有关资金分配、相关考核挂钩。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查找差距、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我局也将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各地要及早谋划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细化、充实改革的各项工作,力争使我市的改革工作在全省排在前列。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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