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管道燃气价格,促进城燃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及疫情影响情况,决定启用配气价格核定管道天然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水平。核定非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为3.11元/立方米,最高销售价格为3.42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由原来的15%下调至10%,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本次价格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10月31日。
三、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重点支持服务业相关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常政发﹝2021﹞68号)文件规定,对受本轮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商业企业,第三季度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在仍执行原价格基础上再降低0.1元/立方米。
四、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同时认真做好价格宣传解释、价格公示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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