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局相关处室(单位):
现将《市区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根据《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常州市区市容景观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市区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进行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要求,严格对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本着“市区联动、专项整治”的原则,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清除治理等方式,开展市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设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模式,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对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进行专项整治,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
三、整治范围
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具体如下:
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府东路
新北区:通江中路、汉江东路、天目山路、河海东路
天宁区:延陵西路、和平北路、局前街
钟楼区:延陵西路、怀德北路、东西横街
四、整治对象
1.擅自设置在建(构)筑物二层以上墙体;
2.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店招下方、门楣上方沿内侧;
3.设置长度超过店招总长度的2/3,高度超过0.6米;
4.设置数量超过一块的;
5.亮度未执行技术规范要求的。
五、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份开始,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10日)。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管理原则,由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完成沿街店面字幕式电子显示屏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商户经营者、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等信息采集,以经营商户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部署发动阶段(2016年5月11日—5月21日)。由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与列入专项整治的经营商户进行对接,通过召开约谈会、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经营商户的思想工作,明确整治方案和措施,确定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5月22日—7月25日)。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专项整治。所有列入专项整治的字幕式电子显示屏,按照施工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26日—7月31日)。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对照专项整治目标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并明确长效管理标准和要求。
六、职责分工
各区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把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牵头工作,分解工作任务,督查整治进度,验收整治成果;负责专项整治的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
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项整治方案,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城市形象品位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共同协作,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完成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按时间节点、难易程度,有计划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保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专项整治任务,提升常州市区市容景观整体水平。
(三)严格考核,落实长效。各部门(单位)对验收结束后的字幕式电子显示屏,按照本专项整治的要求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新增的字幕式电子显示屏,纳入属地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范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此项整治内容列入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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