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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7-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资〔2017〕34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7-08-11 公开日期:2017-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
常水资〔2017〕34号

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水利(务)局:

    根据水利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38号)精神,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推进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可以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做好我省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节水全过程管理为手段,以增强节水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创建对象和目标

    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的创建对象为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计划到2020年,详见创建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申报条件

    对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进行自查,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下同)且符合下列必备条件者,可申报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一)已建成省级以上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的县(市、区)。

    (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三)近两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四)节水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

    四、申报和评定程序

    根据水利部要求,申报和评定工作按照自评、技术评估、行政验收、备案和复查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申报地所在人民政府对照《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和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4)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每年5月底前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初审,6月底前报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技术评估。根据水利部的要求,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设区市水利(务)局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三)行政验收。受水利部委托,省水利厅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对通过技术评估的县级行政区进行现场验收;得分在85分以上的,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的,向水利部推荐作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候选单位。

    (四)备案。省水利厅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通过评定的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名单报水利部,由水利部定期予以公布。

    (五)复查。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查一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要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要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实施计划,广泛动员所属行政区域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并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达标建设任务。要成立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计划安排,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要求。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级水资源费将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其它经费也将向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倾斜。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要按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定,加大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同时,要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新型节水管理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水工作,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达标建设任务的,扣减所在辖市、区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相关得分。要建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目标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并抓好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创新节水宣传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提炼总结辖区内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引领带动本行政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

          2.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3.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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