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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2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1〕8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7-27 公开日期:2021-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8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58号的答复
民盟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736所,师生员工近70万人,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市各级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每年在春、秋季开学期间,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全市所有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为不断提升我市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相继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护航行动、“阳光餐饮”、学校饮食放心工程,推进了学校食堂提档升级建设,近年来,我市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一直位于全省前列。根据你们的建议,常州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并将继续开展的工作措施有:
  一、日常监管常抓不懈
  一是优化监管模式。建立“阳光餐饮”监管平台,对学校食堂实现全流程大数据管理。大力推进“阳光食堂”食材采购及资金监管平台建设,2021年春季学期,4家局属学校食堂上线试运行,今年秋季学学期,将新增9所学校食堂纳入平台监管。至2022年,局属学校食堂全面纳入平台监管,并现“1+1”运营模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以及学校管理人员开展系统培训,明确学校校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全面建立并实施“五常法”“6T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今年3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1所幼儿园及中小学食品安全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逐项销号,确保学生餐桌上不出任何问题。
  二、责任落实细密严实
  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强化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督促学校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要求学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学校食堂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100%和90%以上。二是把好中间环节。切实加强对食品采购环节的管理,严格索票索证要求,加强农药残留等的监测,从源头把好食品安全关。设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选派专业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全流程、全天候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共同监督。打破相对封闭的校园餐饮服务生态,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机制,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特邀部分学生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学校,参观食堂餐饮食品加工全过程,共同关注学生就餐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能力建设持续发力
  一是提升食堂品质。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和“学校饮食放心工程”,全市7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纳入“阳光餐饮”监管平台,“明厨亮灶”“阳光食堂”实现100%全覆盖,全市学校食堂优秀等级(A级)比例达到了80%以上。二是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投入8500余万元对32所学校食堂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尤其对百丈中心小学、横林实验小学等12所农村薄弱学校食堂进行了改建。三是宣传推广经验。近年来,《中国教育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纷纷报道常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举措,并向全国推广常州经验。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通过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现场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教育,督促其有效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宣传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常识、营养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日常监督检查技能等,提升监管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监管人员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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