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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6〕60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05-10 公开日期:2016-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16〕60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去年7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快《规范》实施进程,全面提升我市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农委《关于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工作

    全面实施《规范》是消除风险隐患,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去年以来,在市级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各地积极推进,《规范》实施工作有序开展,但仍有部分企业对《规范》实施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辖市区、企业间实施进度、质量不平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规范》实施工作,促使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

    (一)全面推进饲料生产企业实施工作

    5-6月份,组织发动,建章立制。各地要继续抓好《规范》实施的组织发动工作,督促饲料生产企业成立工作小组,细化方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健全完善《规范》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即17项管理制度、12项操作规程和39项记录表式,确保《规范》有序实施。

    7-10月份,明确工作任务,有序贯彻实施。各地要督促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规范》内容和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员工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在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对管理体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企业对照《规范》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并组织工作小组对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0月底前,企业将自查情况上报当地饲料主管部门。

    11-12月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全面分析总结。各地要逐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企业实施情况。对实施工作不到位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规范》有效实施。市级将对辖区内企业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二)认真落实农业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各地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在全面推进饲料生产企业实施《规范》的基础上,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溧阳市、金坛区2016年要确保各有1家部级示范企业或省级示范企业通过验收,其他各地也要积极申报。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

    6月底前,各地将第一批示范企业验收名单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地原则上第一批均应申报。各示范创建企业对照要求自查达标后,上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至当地饲料主管部门,经县级现场检查、资料核实后,报市级初审,通过后报送省农委。

    9月底前,各地将第二批示范企业验收名单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省农委将于7月、10月组织省级示范企业验收,并在省级示范企业中择优申报部级示范企业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全程跟踪服务。各地饲料管理人员要到企业现场指导,参与企业创建的全过程,把握创建进度,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可组织企业到省内邻近的部级示范单位观摩,市本级也将举办一期培训班。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工作,组建规范实施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列出实施计划表,统筹时间进度,任务落实到人。在系统建立之后,要组织全员培训,用新体系试运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规范许可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要求,将《规范》的相关条件纳入饲料生产许可审核预审工作。在现场预审时要对《规范》要求建立的制度、规程、记录文件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填写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与企业申报材料、现场审核表一并报市级。对于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地要把《规范》实施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对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时要认真填写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见附件1),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四)加强监督执法。各地要把监督执法作为推进《规范》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以督促整改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检查中《规范》实施不到位的企业先进行教育,要求限期整改。未建立《规范》规定的基本质量体系的,提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处罚。

    联系人:严宏祥,联系电话:81667982,邮箱:22733383@qq.com。

    附件:1.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表

          2.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企业申请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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