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增补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295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3年12月17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新日化学有限公司)建于2007年,位于新北区龙江北路1569号,占地面积24.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600余人,主要从事化学原料生产,2012年生产苯84610吨、苯酐104689吨、不饱和聚酯树脂60932吨、苯乙烯180671吨,年产值35亿元。公司建有2000吨/日污水预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126.98万吨、用电量7361.04万度、使用蒸汽81.08万吨、使用天然气614.56万立方米。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经筛选确定粗苯加氢稳定工序、循环冷却水系统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降低单位水耗和物耗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6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4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64.81万元,重点实施了粗苯加氢工序优化、清下水回用等工程,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16.86万元,单位电耗、水耗、汽耗、物耗均有下降,节电16.4万度/年、节水13.01万吨/年、节约蒸汽5000吨/年、节约液碱40/年,减少清下水排放15.48万吨/年,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了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