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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2-001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涉农补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22〕87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2-09-08 公开日期:2022-09-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常农办发〔2022〕87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苏农办牧〔2022〕20号)有关要求,强化我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常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为加强我市畜间布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源头防控,突出重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种牛、种羊、奶牛、奶山羊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肉牛、猪、鹿、骆驼和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一地一策,根据各地布病流行形势和动物防疫工作实际,以规模奶牛场为基本单位推进布病防控,实施持续监测剔除阳性家畜的布病净化防控方式,严格落实动物检疫、调运监管、定点屠宰等综合性防控措施。

——技术创新,强化支撑。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快速鉴别诊断技术和防控模式创新应用,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三方兽医实验室、畜牧业龙头企业等技术力量,不断提高布病防控技术支撑水平。

——健全机制,持续推进。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市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3%以下;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规模奶牛场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运输、屠宰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 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 以上。

能力建设指标:全市所有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均具备开展布病血清学确诊检测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监测排查。各地按照监测计划要求加强布病日常监测,根据流行程度确定监测数量和频次,扩大覆盖面,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高流产率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及时开展排查、隔离、采样、检测和报告等工作。对阳性场群,持续开展全群跟踪监测,确保覆盖区域内所有存在阳性个体和造成人感染情况的场群。

(二)净化无疫。我市实行布病净化政策,所有畜种不得实施布病免疫,对阳性场群采取严格的扑杀措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全面提升养殖环节布病防控能力和区域布病综合防控水平。

(三)消毒灭源。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彻底清洗,开展消毒评价,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四)检疫监督。进一步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牛羊产地检疫,推动疫病监(检)测与检疫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检疫出证,严把产地检疫关。加强牛羊屠宰检疫,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突出做好宰前检查、检疫结果处理等关键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检疫效能。强化落地监管,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

(五)调运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作用,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要求,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外,跨省跨地区调运活畜时,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场)调运。进一步理顺地方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疫情处置。严格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病以及监测阳性动物严格进行扑杀,对同群动物进行隔离监测,对病畜圈舍环境、集中放牧区域、被污染的场地等进行规范消毒,对扑杀动物、流产物、被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必要时实施整群淘汰。

(七)宣传培训。会同各地卫生健康、林业等有关部门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对消费群体,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熟制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八)效果评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定期评估布病防控效果,掌握本地区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对调运情况、流行动态和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对疫情进行预警。对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指导。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市级将根据工作安排,结合春秋防督查,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政策,将结果与动物防疫项目经费分配挂钩。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畜间布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关动物防疫经费,重点保障监测净化、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工作需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奶牛布病保险,作为强制扑杀补助的有效补充。

(三)强化技术支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专家队伍,建立防控专家咨询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研判;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做好布病监测、防控技术推广和防控效果评估等工作,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措施联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卫生健康、自规、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建立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定期对布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五)强化进展反馈。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制定本地布病防控行动方案。2023-2026年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布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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