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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20〕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3-31 公开日期:2020-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
关于开展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苏教办师〔201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领衔人填写《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3)。
  2.组织推荐。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4)负责遴选推荐有关团队并向市教育局申报。局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每校限报一个,市教育局组织初评推荐。
  3.遴选认定。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终评认定。
  三、材料报送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附件3、5)送交至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晨曦楼三楼304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582351、19975133672。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09667923@qq.com。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充分认识“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目标、任务、价值和意义,在仔细研读《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和《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基础上,主动积极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和创建工作。

  附件:
  1.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2.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标准(试行)
  3.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书
  4.2020年度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名额分配表

  5.2020年度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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