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关于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发改〔2021〕7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我市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经新北区经发局、供电公司初审和市级联合会审,现将我市第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审定情况予以发文明确,具体详见附件《常州市第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常州市第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常州供电分公司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第二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比例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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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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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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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加工用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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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电量(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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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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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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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孟河祥云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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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0014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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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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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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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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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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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仁厚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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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6000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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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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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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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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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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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万绥粮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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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360001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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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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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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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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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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