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58项,其中,取消和下放31项,部分取消和下放27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同时做好“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的权力库动态调整,所有事项要在6月底之前落实和衔接到位。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科学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市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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