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处室: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文广新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文广新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10日
常州市文广新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系统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歌舞厅、网吧、游艺游戏、影院等人员密集的文化场所逐个开展排查,摸清单位的数量、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大力宣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导则》等规定,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各级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7〕3号),大力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三)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深化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文化单位要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局安委会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火检查。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处室要加强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五)提高火灾先期处置能力。各文化单位要落实灭火救援主体责任,开展灾情风险排查与评估,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加强逃生防护、灭火药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安全疏散。
(六)深化消防宣传培训。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设固定消防专栏、专题,结合工作实际推出针对性强、影响力大的宣传内容,高频次、经常化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公益宣传,制作并刊播消防公益广告。邀请公众人物或市民代表录制消防公益广告,每天在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不少于3次消防公益提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一遍。
三、任务分工
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歌舞厅、网吧、游艺厅等文化场所和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
(三)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负责部署各文物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对照职能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时间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做好行业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7年11月1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公祭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局安委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局属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编发简报、通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俞明智,联系电话:85682359
电子邮箱:690509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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