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进展及总体情况,加强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常政规〔2010〕10号)和《常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规〔20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2015年度引导资金进行总体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工作由市体育局、市财政局总负责,各辖市、区体育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做好相关组织、项目核查和动态监管等工作,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上报和接受现场检查等事宜。
二、材料准备
2015年所有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均须按要求撰写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填写《承诺书》、《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情况表》、《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专项支出使用情况表》,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2月16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通过所在辖市、区体育部门报送至市体育局。如项目单位因注销等原因无法撰写项目实施报告和填写相关材料,请各辖市、区体育部门对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市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
三、核查上报
各辖市、区体育部门、财政局对各项目单位上报材料完整性进行核查,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对自身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要组织力量(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投入等进行实地核查。对尚未完成的项目要围绕项目实际进展、项目投入等建立项目动态监管台账。相关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各辖市、区体育产业项目总体进展综合报告,于12月16日前与项目单位上报材料、《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过程检查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
四、项目抽查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过程检查是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工作全流程管理(包括立项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重要环节,是有效掌握项目执行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下一阶段资金整体使用思路以及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辖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项目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项目过程检查承诺书
2.常州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3.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4.项目实施情况表
5.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表
6.专项支出使用情况表
7.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过程检查汇总表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常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过程检查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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