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张太雷纪念馆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常文广旅〔20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张太雷同志的革命精神,传承常州红色文化,原则同意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张太雷纪念馆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马家村,南至常州市给水工程有限公司,西至和平中路,北至劳动中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套用房、景观整体提升、辅楼立面改造、建筑修缮、房屋征收五个部分。
1、配套用房建设工程:建设1栋两层配套用房(文创、游客中心、阅读区、观影室、分享室、共享空间、青年学习社以及公厕等)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安防、消防等综合配套设施。
2、景观整体提升工程:包括广场工程3175.7平方米,道路工程2300平方米,绿化工程 2187.5平方米,地面铺装及景观改造1130.1平方米,停车场593.1平方米,同步实施景观片墙、新建四周围墙以及室外管线铺设等工程。
3、辅楼立面改造工程:优化辅楼进行外立面708.1平方米。
4、建筑修缮工程:修缮子和里建筑约500平方米。
5、房屋征收:征收房屋98户,面积约9029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投资847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47-01-375685)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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