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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市路-芦墅路两侧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5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5-04 公开日期:2018-05-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由你局实施新市路-芦墅路两侧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市路-芦墅路两侧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54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新市路-芦墅路两侧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城管〔2018〕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我市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原则同意由你局实施新市路-芦墅路两侧景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范围为钟楼区新市路(怀德北路-芦墅路)两侧,道路全长800米;芦墅路(新市路-金城路)两侧,道路全长400米,对道路两侧景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整治和绿化提升等工程。

1、建筑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外墙弹性涂料粉刷10930平方米、外墙装饰构件安装210平方米、广告店招整改550米、围墙粉刷100米、第五立面整治2120平方米。

2、绿化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新增绿地255平方米、改造绿地365平方米、新增垂直绿化280平方米、花坛改造937米、铺装改造2440平方米、摊铺沥青4442平方米、停车划线2000米、花岗岩车挡设施及垃圾分类亭整治等。

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2万元,其它费用99万元,基本预备费2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加强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编码:2018-320404-77-01-32392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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