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卓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由“苏州立卓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变更为“常州立卓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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