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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8-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18〕53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8-06-01 公开日期:2018-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常农办发〔2018〕53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江苏省农机局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办〔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农机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作专题报告、接受采访,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其业务工作规范将同步施行。各地要在前期学习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地要组织开展具有农机行业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学习读本、举办展览展示、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开展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平安农机通等媒介,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结合“三夏”农机作业特点,着重检查: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深入农机生产作业现场,排查作业机具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

3.整治变型拖拉机。严格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与公安、安监等部门一起加大变型拖拉机整治力度,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4.及时掌握农机事故。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高效。

(五)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事故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要梳理典型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橱窗,开展警示教育展,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农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不搞应景造势、“花拳绣腿”,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导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请于6月30日前,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送市农委农机处、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农委农机处联系电话:0519-81667951,电子邮箱:cznjc2018@126.com;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519-81668003。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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