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重点文化旅游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有关要求,对《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更名为《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原《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同时废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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