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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新能源领域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3-000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3〕4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3-04-10 公开日期:2023-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提升新时代高级技师、技师技能攻关、技艺创新水平,更好服务我市“532”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现将《常州市新能源领域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新能源领域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才办、人社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提升新时代高级技师、技师技能攻关、技艺创新水平,更好服务我市“532”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现将《常州市新能源领域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新能源领域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和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更高水平培育“龙城工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研修实施办法。

一、研修目标

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打造新能源之都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及相关产业,加强领军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五年内组织600名左右高级技师(含技师)开展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前沿职业教育理念、方法,迭代跃升技能水平,引领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二、研修对象

新能源领域及相关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技师,重点向十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现代服务业紧缺职业(工种)倾斜;有关企业国家和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全国技术能手、江苏技能状元、江苏工匠、江苏大工匠等有较高技能技艺、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

三、研修方式

以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集中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项目研讨、考察交流、实操实训等形式,邀请专家教授讲解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组织课题攻关研讨,考察观摩行业骨干企业,开展现场实操实训、技术交流等;岗位研修主要是参训学员根据本职业(工种)确定的研修课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实践性课题研究,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课题研修报告。

四、承训单位

依托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教师研修中心、省人社厅认定的中外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省级以上重点技师学院以及具有较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培训中心。

五、研修报名

相关承训单位负责宣传发动并组织开展研修报名工作。研修报名采取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直接向承训单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承训单位的报名信息、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研修开班

具备开班条件后,各承训单位要及时将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班计划表(附件1)和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方案(参考)(附件2)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职建处)审核备案,同时组织对报名学员的研修资格进行初审,填写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学员推荐表(附件3)并报市人社局职建处审核。经市人社局职建处均审核通过批准后方可开班。

七、组织实施

研修原则上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集中培训的总时间不得少于8天,岗位研修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集中培训期间,承训单位每日组织学员按研修学员集中培训阶段每日签到表(附件4)签到。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3-5天)

以专题讲座方式讲授相关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布置研修课题,明确研修目的、内容和方法,熟悉课题实训、考核场地和设备等。

第二阶段:岗位研修(约3周)

研修人员根据本职业(工种)所定课题在各自工作岗位自主研修。承训单位安排指导老师,多形式开展联系交流,辅导研修学员在本职岗位自学。

第三阶段:集中培训(3-5天)

分小组进行课题实操和研讨,由指导老师对研修学员课题研修情况进行检查和辅导;组织赴企业进行技术观摩交流;组织研修学员进行课题评审和考核。

八、激励政策

凡通过考核的研修学员,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承训单位联合颁发《高级技师(技师)研修班结业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高技能人才相关研修培训班。对研修考核优秀的学员,优先作为市以上突出贡献人才、省双创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企业首席技师、江苏工匠等推荐对象。对技术先进、工艺优良,能够切实解决生产一线实际问题的优秀课题报告加以宣传推广。

九、研修费用

研修办班经费由市财政补贴,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研修成本和耗材支出,原则上按照每人6000-8000元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从市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十、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研修。各承训单位要严格按照研修培训方案,紧紧围绕研修课题这一中心,突出共同解决技术难题、提升数字技能素质等要求,组织实施研修,并指导研修学员撰写高质量研修报告,力争形成更多有助于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的研修成果。市人社局职建处将按照“放管服”有关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研修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对照实地考核承训单位综合情况评分表(附件5)开展评分,切实提高研修质量服务管理水平。

(二)严格研修纪律。各承训单位获批开班后,应严格按照研修时间安排进度尽快组织开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的,应及时向市人社局职建处报备批准。研修学员确定后要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凡无故缺席的市人社局职建处将纳入失信名册。

(三)确保研修安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研修培训。集中培训期间,承训单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规定。研修学员在参训期间要严格遵守承训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四)提高研修效益。研修培训结束后,承训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名学员的课题研修报告(统一格式版式按顺序打印)、项目绩效(培训班总结)报告(盖承训单位章)、按格式盖好承训单位章的结业证书、研修学员集中培训阶段每日签到表、培训期间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应在研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社局职建处。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班计划表

2.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方案(参考)

3.高级技师(技师)岗位技能提升研修学员推荐表

4.研修学员集中培训阶段每日签到表

5.实地考核承训单位综合情况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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